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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辦理事項:
1、遼寧省籍非營運的機動車輛,適用簡易程序處理(200元以下罰款)的、非重點監(jiān)管的違法行為。
2、交通違法行為確認。
3、處罰決定書號通過網(wǎng)上銀行繳納罰款。
4、打印處罰決定書。
網(wǎng)上處理流程:
2、點擊注冊,填寫駕駛證號、檔案編號和姓名,點擊下一步。
3、根據(jù)提示設置密碼,填寫相關信息并保存,頁面自動跳轉至便民中心。
4、點擊交通違法查詢,閱讀法律條款,選擇自助處罰。
5、通過網(wǎng)上銀行繳款。
注:用戶可以給綁定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未繳款違法記錄進行繳款。用戶繳款時請仔細核對罰款金額、滯納金等。
辦理流程:
第一步:違法處理。
1、被路面執(zhí)勤民警當場開具的簡易處罰決定書,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其第大學高考網(wǎng)(交銀行聯(lián))于開具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前往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shù)額。
2、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路面執(zhí)勤民警依法扣留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車輛扣留憑證、本人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的和無駕駛證的持本人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或發(fā)票和合格證)15日內(nèi)到交警大隊處罰教育室窗口接受處理。
3、機動車因交通違法行為被電子監(jiān)控設備記錄違法信息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或者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可在獲知違法信息后持本人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前往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
第二步:到工商銀行網(wǎng)點繳納罰款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1.葫蘆島市交警支隊鋼屯大隊 連山區(qū)鋼屯鎮(zhèn)鋼東村 0429-4130238
2.葫蘆島市交警支隊高橋大隊 南票區(qū)高橋鎮(zhèn)(102線454公里) 0429-4115110
3.葫蘆島市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 G1京哈高速102國道出口收費站收費處 13942945666
4.葫蘆島市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 京哈高速公路葫蘆島東出口 0429-2620222
5.葫蘆島市交警支隊高速四大隊 京哈高速北京方向306公里處 0429-6482444
6.葫蘆島市交警支隊高速五大隊 葫蘆島市建昌縣石佛鄉(xiāng)高速出口 0429-7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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