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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普通高校錄取時間為8月5日至9月18日。普通文理類各批次錄取時間安排為:8月5日至8月17日,本科提前批次錄取;8月17日至8月25日,本科一批錄;8月26日至9月4日,本科二批錄。9月7日至9月17日,高職(專科)批錄取。
一、填報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類在部分批次投檔錄取實施平行志愿。志愿填報采取網上填報志愿方式。填報志愿的辦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及征集志愿實施辦法》執(zhí)行。
(一)網上填報志愿
1.志愿設置
(1)普通文理類
實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職(專科)批(Q段、R段、S段)設置9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yè)選項和1個專業(yè)調劑選項。
不實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均實行“1+1”順序志愿(1個第一志愿和1個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專項段(H段)除外。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yè)選項和1個專業(yè)調劑選項。
2.填報安排
第一次填報: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填報批次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職(?疲┡≒段、Q段),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T段、U段、V段),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民辦院校及獨立學院)。
第二次填報:9月4日20:00 至9月6日14:00。
填報批次為:高職(專科)批(R段、S段),體育、藝術類高職(?疲┡(X段)。
3.填報要求
(1)考生要在網上填報志愿規(guī)定的時間內嚴格按要求進行網上填報。考生填報志愿前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網上填報志愿的說明及《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yè)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操作,確保志愿信息準確、有效。志愿系統在規(guī)定時間內關閉后,考生所提交確認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補報。因考生本人志愿填報疏漏或失誤或未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試科目類別分為:理工類、文史類、體育(文/理)類、藝術(文/理)類、中職升學考試類等。理工類、文史類考生應分批次按科類填報志愿。體育、藝術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既可填報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yè),也可填報普通文理類院校及專業(yè),但同一批次內同時錄取的段次只能選定一類,具體為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T、U、V段)與普通文理類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報及征集;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與普通文理類本科二批(K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本科二批(L段)志愿的填報及征集;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X段)與普通文理類高職(?疲┡≒段、Q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高職(?疲┡≧段)志愿的填報及征集。
(4)藝術類考生在填報使用統考成績藝術類院校及專業(yè)志愿時,每個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10個專業(yè)方向中選擇一個專業(yè)方向進行填報,選擇二個(含二個)以上專業(yè)方向填報的,以第一專業(yè)方向為準進行投檔。
(5)體育類考生填報體育類專業(yè)志愿時,不得跨類填報志愿,只能選擇自己所考的專項類別填報志愿(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 選擇二個(含二個)以上專業(yè)方向填報,以第一專業(yè)方向為準進行投檔。
(6)中職對口升學考試考生填報志愿時,不得跨類填報志愿,每個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選擇農林牧漁類、醫(yī)藥衛(wèi)生類、工業(yè)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個類別中的一個類別進行填報,選擇二個(含二個)以上類別的,以第一專業(yè)所對應的類別為準進行投檔。
(7)藏文民語類考生可根據“雙記總分”辦法產生的兩種總分成績,考生結合考試成績、本人意愿自行決定填報普通類高;蛎裾Z類高校志愿。
(8)高水平藝術團及高校專項志愿填報在本科一批高校專項招生段(H段)。符合條件的考生只能根據自身情況填報其中的一類志愿。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不填報志愿,根據前期各學校的錄取結果直接投檔。
(9)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報志愿,同A段其他類別計劃一起投檔。
(10)強基計劃入圍考生可填報各批次志愿,但被強基計劃錄取后所填報志愿全部作廢,不得參加其他各批次和類型的投檔及錄取。
(11)填報高職(專科)層次的定向農村醫(yī)療專項、直招士官、公安武警類、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專項及精準扶貧專項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L段)后按院校專業(yè)按計劃性質類別單獨設置填報頁面,填報時間為: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12)凡填報定向招生專業(yè)的考生,須根據招生院校的要求與招生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議書。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職(?疲┡鶶段等三個批次中4個段不實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實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數及范圍
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內的考生。
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錄取。I段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內院校民族班征集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內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規(guī)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適當降分。
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錄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職升學考試相同),省屬民族院校征集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內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規(guī)定按志愿降分投檔。
高職(?疲┡:
P、Q段面向參照分數線上未被錄取且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征集2次,普通文理類征集參照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中職對口招生計劃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關規(guī)定在第二次征集時適當降分,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體育、藝術類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體實施辦法按體育藝術類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3.征集志愿設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設置與第一次填報志愿相同。
4.征集志愿時間
詳見《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及征集志愿實施辦法》。
5.征集志愿投檔要求
實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檔模式按院校計劃缺額數的100%比例投檔。
征集志愿后,原填報志愿作廢,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廢,錄取程序將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檔。
(四)填報地點及網址
1.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主頁是網上填報志愿的唯一官方網站,考生按志愿填報系統要求和提示登錄頁面進行志愿填報。征集志愿的網址與填報志愿的網址相同。
填報網址:http://www.ganseea.cn。
2.網上填報志愿對上網地點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選擇上網地點。
二、錄取
我省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一)錄取時間
8月5日開始,9月18日結束。
(二)分數線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將一次確定,一次公布。
(三)投檔原則
1.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guī)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yè)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解釋。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jiān)督、檢查高校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違背錄取規(guī)則等行為。
2.高校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高校錄取工作要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huán)節(jié)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應主動與高校溝通和協調,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所發(fā)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guī)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tài),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招生院校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投檔、《普通高校錄取新生名冊》未加蓋省招委會錄取專用章而被錄取的考生,均屬國家錄取體制外招生,其錄取結果無效。
各種特殊招生,須經過教育部網上招生錄取系統,保證考生正常電子注冊。
3.高校根據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教育考試院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并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guī)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調檔比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高校協商意見執(zhí)行調整,原則上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段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4.普通文理類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由高考成績總分加上全國性照顧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排序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
體育、藝術類投檔原則按體育、藝術類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中職升學考試錄取排序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總分、文化綜合素質測試總分、文化綜合素質測試語文。
(四)投檔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則順序投檔,先投A段,A段單獨征集一次,再分別投B段、C段、D段、E段、F段,C段不征集,F段結束后,B、D、E、F段統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職(?疲┡≧段、S段)投檔時,先投放普通文理類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類段。兩類結束后同時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類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類段。
3.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志愿進行投檔。
4.體育、藝術類投檔程序按體育、藝術類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5.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擬投檔之前先投放資格合格、一本線上并填報志愿考生檔案。在I段模擬投檔結束后,高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投檔成績、試點高校給予的優(yōu)惠分值和試點高校最終確定的模擬投檔線進行錄取,并在6小時工作時間內通過計劃來源系統調入計劃并完成錄取。
6.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省屬院校(C段),如計劃實施區(qū)域生源不足時,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績在批次控制分數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內投檔,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
7.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yǎng)專項G段,如計劃實施區(qū)域生源不足時,漢族考生在院校文理類批次控制線下50分以內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類批次控制線下80分以內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徊貐^(qū)專項民語類本科計劃在文理類民族線下80分以內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
(五)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yè))外,高校不得規(guī)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九)藏文民語類考生錄取
藏文民語類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類段(J段)錄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類段(L段)錄取。本科一批文理類民族線上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本科二批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時文理類民族線下80分以內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錄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實行分列招生計劃,按考生志愿及分數從高到低投檔。
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省內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數民族考生計劃按照我省民族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省內民族院校的不區(qū)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數民族和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漢族計劃,執(zhí)行我省普通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
3.院校招收民族班對投檔線有要求的,可根據院校要求參照最終模擬投檔線設定院校相應類別的投檔線。
4.省內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數及散居少數民族招生計劃和省內民族院校聚居少數、散居少數、長期居住在民族地區(qū)的漢族以及不區(qū)分民族等招生計劃均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以內按照平行志愿規(guī)則投檔,征集志愿也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以內按照平行志愿規(guī)則投檔。
(十一)預科生的錄取
1.預科生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類段(J段)、本科二批其他類段(L段)和高職(?疲┡渌惗危⊿段)進行。
2.預科生的投檔線參照普通類計劃招生錄取批次控制分數線:提檔分數線高于批次控制分數線的院校,按院校提檔分數線為參照點投檔;未完成計劃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數線為參照點投檔,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數線為參照點投檔。
3.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最低分不得低于相應批次高校提檔線(控制線)下80分;高職(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最低分不得低于相應批次高校提檔線(控制線)下60分。
(十二)定向生錄取
定向生錄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規(guī)定執(zhí)行。如招生院校在調檔分數線(控制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不能完成任務時,可將定向計劃轉為非定向計劃執(zhí)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不低于我省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線(控制線)下40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醫(yī)學定向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錄取。
(十三)中職升學考試錄取
1.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甘肅省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fā)〔2020〕4號)執(zhí)行。中職升學考試與對應批次實行平行普通文理類考生同步投檔錄取,并參加相應批次征集志愿。
2.參加綜合評價且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中職升學考試。
(十四)保送生錄取
保送生的錄取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執(zhí)行。已被錄取的保送生,其錄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同時省教育考試院將有關數據上報教育部備案注冊。此類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不得填報志愿。
(十五)單獨特殊類招生
部分高校單獨招收的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空軍招飛、外國語言文學(非英語)單獨招生、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甘肅礦區(qū)核類普通本科對口支援、職教師資、殘障生、華僑、港澳及臺灣籍學生等單獨招生按教育部、有關部委及我省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六)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考生錄取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49號)執(zhí)行。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錄取。這類考生不得再填報普通高考志愿參加錄取,如因考生填報志愿,造成重復錄取不能進行學籍注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七)民語類及對等培養(yǎng)錄取
面向全省少數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協”對等培養(yǎng)計劃列在院校相應批次的普通類及民族班段,計劃單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檔,執(zhí)行相應批次的錄取控制線。民語類及對民族成份和授課語言有要求的“八協”對等培養(yǎng)計劃列在相應批次的其他類段,按“1+1”順序志愿投檔。
三、照顧政策
(一)教育部規(guī)定照顧政策項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可在考生統考實際成績上加一項,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可優(yōu)先錄取。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yōu)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及甘肅省應急管理廳、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yōu)待規(guī)定>的通知》(甘應急人事〔2019〕41號)執(zhí)行。
(4)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5)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二)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
1.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肅省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考生只能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一項進行申報。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不安排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均不能享受照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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