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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的次數(shù)與高校完成招生計劃與否息息相關。若高校在第一次征集志愿后仍因各種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那么高校將會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計劃,所以提請未被錄取的考生多留意征集志愿的信息。
考生填了征集志愿沒被錄取,學校卻在進行第二輪征集。
可能大家會注意到,一些高校在某個批次中往往會進行不止一次志愿征集。這是因為高校在前一次征集時未錄取到符合條件的考生,需要第二次或多次進行征集志愿。
例如,本科一批理工類A校第一次征集志愿時公布了10個計劃,如果在填報該校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位次優(yōu)先”原則,排序后考生東東的位次為第11名,按1:1投檔,東東的電子檔案無法投到學校。這時,因為東東的成績也未達到征集志愿中其他高校投檔條件,因此在第一輪征集志愿中東東的檔案沒有成功投出。但當A校審閱進檔的10名考生檔案時發(fā)現(xiàn)只有9名考生符合錄取條件,另1名考生因為某原因被退檔。此時A校依然未完成招生計劃,因此,學校須進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征集計劃數(shù)為1名。
答:征集志愿一般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即“位次優(yōu)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將參與征集志愿的全部考生分文、理科依據(jù)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再從高到低按照1:1的調(diào)檔比例投向高校供學校審錄。
答:一是進一步推進招生“陽光工程”,深入實施“陽光招生”的需要;二是為了讓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順利完成招生計劃;三是給符合條件卻未被錄取的考生提供更多被高校錄取的機會。在征集志愿時,省錄取場通常會對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yè),向社會公開并安排征集志愿,使未錄取考生能夠再次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