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手續(xù)如下:
1.被大學錄取后,拿著錄取通知書并帶上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經審查復核后由派出所簽發(fā)戶口遷移證件,并注銷原戶口。
2.拿著當地派出所開具的遷移證件,到所錄取學校報到注冊,向學校戶口管理登記機關遞交戶口遷移證件及錄取通知書,經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由學校戶口管理登記機關負責辦理集體入戶登記手續(xù),
這樣大學生的戶口就由原住地遷移到了大學所在地。
大學生入戶落戶:是指應屆或往屆大學生將原戶籍戶口遷移至工作地,為以后的發(fā)展以及待遇贏得更多的優(yōu)惠政策,應屆大學生與往屆大學生入戶方式有所不同。
大學生入戶所需材料:《戶口遷移證》,《報到證》或《未落戶證明》、大專以上《畢業(yè)證》、《身份證》。
大學生畢業(yè)時,按發(fā)放的派遣證上所填單位地址,予以辦戶口遷移手續(xù)。
到新的工作崗位(單位)報到時,向報到單位所在地戶口管理機關遞交戶口遷移證及有關證件,方可辦理入戶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