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遼寧、浙江、江西等省份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對于少數民族高考加分的政策,教育部并沒有表示完全取消,但是有一些省份已經明確公開了正式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的時間,還有一些省份對該政策進行了調整優(yōu)化,比如縮小加分范圍、降低加分的分值等。
1、部分已明確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時間的省份
福建。2026年正式取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遼寧。2026年正式取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浙江省:2019年開始取消外來少數民族的加分政策,并于逐年縮減享受該加分政策的范圍,于2027年全面取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江西省:實行3年過渡制,即2020-2022年過渡期內,少數民族考生仍可加5分,但2023年起,將取消該政策,不再加分;
2、部分調整加分范圍或降低加分值的省份
廣東。喝∠松⒕釉跐h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項目;
上海市:2022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項目。
一般來說,我國的政策性加分分為“加5分”、“加10分”、“加20分”等,根據不同的政策,其加分的標準都有不同,從2009年教育部發(fā)布的高考加分政策有三種加分形式,即“加20分”“加10分”“優(yōu)先錄取”,明確規(guī)定參加高考的學生有體育、文學、藝術等方面的特長生,在考試成績之外再給一定的加分,是在當前應試教育體制下,鼓勵學生注重提高綜合素質的一種措施,但這一說法在2022年3月,教育部已經取消特殊體育學生、省優(yōu)秀學生等加分了。
1、全國性政策加分項目
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2、地方性加分政策項目
地方性加分政策各地有所不同,以安徽地方性加分項目來說,其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3、少數民族加分政策項目
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縣(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優(yōu)惠政策待遇的縣、區(qū)和江永縣、綏寧縣、會同縣、沅陵縣、慈利縣、石門縣等6個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和少數民族鄉(xiāng)的漢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縣、綏寧縣、會同縣、沅陵縣、慈利縣、石門縣等6個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條加分項目僅適用于向我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