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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三:選考科目可考兩次了
[政策]對于已經(jīng)確定了3個選考科目的學生,各地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現(xiàn)狀]江蘇目前的必測科目考試,學生有兩次考試機會,高二考一次,高三還能補考一次。而對高考有決定作用的選測科目考試,只能在6月高考中考一次。如果選考科目可以有兩次考試機會,則有利于減輕學生一次考試的心理焦慮和精神負擔。
變化四:考試時間分散在三年
[政策]教育部要求,各省每年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jié)束時。為防止學校突擊考試、過早結(jié)束非高考課程,對每個年級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shù)量提出了原則要求。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
[現(xiàn)狀]目前江蘇高考是6月份集中考五門,學生在高三的壓力比較大。而今后與高校招生錄取掛鉤的三門學業(yè)水平考試,可以在三年中完成,學完一門考一門,而且有兩次考試機會,有利于減輕高三壓力。
變化五:小高考只要合格就行
[政策]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xiàn),其他科目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教學要求,合格即可。
[變化]江蘇目前的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都是以等級呈現(xiàn)!靶「呖肌绷T中,等級劃分標準為100-90分為A級,89-75分為B級,74-60分為C級,59分及以下為D級。分成四個等級,無形中加重了學生的壓力,特別是“見A加分”給學生帶來的負擔更重。
建鄴區(qū)教育局副局長馬峰認為,這樣的評價有利于淡化“分分計較”。除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科外,其他學科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教學要求,考試合格即可,對孩子來說負擔減輕了。
變化六:選考科目等級劃粗了
[政策]選考科目等級一般分五個,原則上各省(區(qū)、市)各等級人數(shù)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
[變化]江蘇目前的選考科目也是按等級來計,只是按學生成績分布來折算:A+為前5%的考生,A為前5%-20%的考生,B+為前20%-30%的考生,B為前30%-50%的考生,C為前50%-90%的考生,D級為90%以后的考生。與之相比,教育部公布的比例線條更粗一些,減少了比例檔次,增加了中間段學生的比例,有利緩解原來分分計較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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