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開展2018年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jù)《教學成果獎勵條例》,我部決定開展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
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yè)教育、高等教育3個大類;A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yè)教育包括中等職業(yè)教育和高等職業(yè)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其他類型的教育根據(jù)其所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的教學成果獎。
二、獎勵名額
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基礎教育、職業(yè)教育、高等教育分別設置特等獎2項、一等獎50項、二等獎400項,總計1356項,授予相應的證書、獎章和獎金。堅持標準、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允許各個等級獎項有空缺。
三、遵循原則
1.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2.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突出實踐性和創(chuàng)新性。
3.堅持引導優(yōu)秀人才終身從教,向長期從事一線教育教學的教師傾斜。
4.堅持示范引領,重在應用推廣,帶動提高相關領域人才培養(yǎng)能力。
四、組織領導
教育部成立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師工作司,統(tǒng)籌組織實施工作。分別設立基礎教育、職業(yè)教育、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實施相應類別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
五、香港、澳門有關安排
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接受香港、澳門申報,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 做到思想政治和師德表現(xiàn)雙把關。各省級教育部門及有關推薦單位要做好對推薦成果主持者、參與者的資格審查,確保參與者政治過硬、參與教師的師德表現(xiàn)過硬。
2. 嚴格工作紀律。推薦、評審等各環(huán)節(jié),做到利益相關人員主動回避,評審過程信息嚴格保密。堅決杜絕打招呼、遞條子等違規(guī)行為。評審委員會對以上行為進行備案,作為評審時的否決性因素予以參考。
3.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將通知要求廣泛宣傳,積極動員參與。各省(區(qū)、市)的擬推薦成果要通過教育廳(教委)官網等渠道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評審過程要由紀檢部門進行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
七、具體工作安排
1.具體評審范圍、申報條件、申請材料、申報方式、評審辦法等詳見相應類別評審工作安排(附件1、2、3)。
2.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一位處級干部作為聯(lián)系人,于2018年2月12日前將其姓名、處室、座機、手機、電子郵件、傳真號碼報至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師工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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