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報名起止日期和地點。
2.要充分了解報名相關政策,填寫《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有關資格申請表(草表)》。
3.準備好有關證件及相關材料:包括戶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業(yè)水平考試準考證或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含同等學力證件等有效證件、證明)。在職職工還應有單位介紹信。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應有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社會考生應由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辦事處)對本人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
殘疾考生須提供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準確填寫本人殘疾證號。申請享受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還須按報名點要求,如實填寫《殘疾人報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并將申請表交報名點。
申請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yī)學生(以下簡稱免費醫(yī)學定向計劃)、優(yōu)惠加分和優(yōu)先錄取等資格的考生,還需按照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4.確定自己應試的報考科類和外語語種。
5.攜帶準備好的相關證件及材料到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六、考生應到哪里報名?
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應屆考生也可以在學籍所在地報名;社會考生(包括復讀生)因極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由就讀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與考生戶籍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協(xié)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讀地報名,但由此引發(fā)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符合報考條件、在我省就業(yè)的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須在父母居住證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