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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根據(jù)《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經(jīng)批準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yǎng),為國家重大戰(zhàn)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ōu)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è)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
高考成績優(yōu)異,學科專業(yè)能力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強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xiàn)的考生,破格入圍條件為高中階段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須達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強基計劃招生專業(yè)、計劃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yè) | 招生計劃數(shù) | 科類 | 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 30 | 理工 | 物理 |
物理學 | 30 | 理工 | 物理 |
化學 | 30 | 理工 | 物理或化學 |
生物科學 | 25 | 理工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歷史學 | 20 | 文史 | 歷史或地理 |
哲學 | 15 | 文史 | 不限 |
注: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第二類考生只能報考對應獲獎學科的招生專業(yè)(其中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可對應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或物理學專業(yè))。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詳細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tǒng)查看。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1日-22日考生可登錄南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wǎng)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wǎng)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tǒng)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7月27日前,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jù)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我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的3倍確定各省入圍高?己丝忌麊,并公示入圍標準。若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相同且符合入圍條件,則同時入圍。對于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四)學校考核
7月底舉行學?己耍êP試、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專業(y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思維敏銳性、溝通能力。面試成績根據(jù)面試情況和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綜合得出。
2.體質測試包括:身體形態(tài)、機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己说闹匾獏⒖,筆試面試折算的學?己顺煽兒透呖汲煽儯ú缓魏握呒臃郑┚嗤闆r下,優(yōu)先錄取體質測試成績更高者。
3.學校考核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4.學?己斯ぷ鞣桨缚赡軐⒁暠镜匾咔榉揽厍闆r做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90/高考滿分值+學校考核成績×10/學?己藵M分值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jù)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的考生。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科類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強基計劃名額。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xù)。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qū)、市)后續(xù)高考志愿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qū)、市)后續(xù)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我校強基計劃培養(yǎng)模式體現(xiàn)為“一制三化”、“交叉培養(yǎng)”、“動態(tài)進出”,在教學組織方面按照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組織課程學習和科研訓練;在培養(yǎng)方面堅持以基礎學科為基礎,開展多學科交叉融合,給未來高階發(fā)展方向培養(yǎng)打下基礎;在培養(yǎng)過程設有“動態(tài)進出”機制,確保強基計劃培養(yǎng)工作保持高水平,培養(yǎng)的人才保證高質量。
具體培養(yǎng)方案詳見各專業(yè)強基計劃介紹。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tǒng)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tǒng)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tǒng)。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己酥形璞椎目忌瑢⑷∠麖娀媱澋膱竺、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jīng)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畢業(yè)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yè)。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己说募彝ソ(jīng)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勺们樘峁┍U闲月焚M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一)我;A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南開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南開大學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傳真:022-23501669
電子郵箱:zhshb@nankai.edu.cn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b.nankai.edu.cn
南開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2-85358551
監(jiān)督郵箱jjjc@nankai.edu.cn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衛(wèi)津路94號
郵編:300071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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