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最低工資標準將全面上調,最高每月增加300元,達到每月1320元。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發(fā)《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通知》強調,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應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標準。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fā)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9月1日起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
宜昌各地處于三個檔次
宜昌城區(qū)(除夷陵區(qū))
月最低工資標準1320元,較去年上漲300元;小時工資15元,較去年上漲4元。
夷陵區(qū)、枝江市
月最低工資標準1225元,較去年上漲205元;小時工資14元,較去年上漲3元。
宜都、當陽、興山、五峰等
月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
。ㄆ渲幸硕、當陽較去年上漲80元,興山、秭歸、遠安、長陽、五峰較去年上漲200元;小時工資12.5元,其中宜都、當陽較去年上漲1.5元,興山、秭歸、遠安、長陽、五峰較去年上漲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