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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前,南充市最低工資標準調(diào)整方案已經(jīng)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南充市最低工資標準由之前的1250元/月上調(diào)至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由13.2元/小時上調(diào)至14.4元/小時。
根據(jù)《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現(xiàn)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diào)整。 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4.4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huán)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笔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