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發(fā)放標準及計算方式
關于婚產假:
生育政策調整后,國家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不再獎勵晚婚晚育和獨生子女。不過,《修正案(草案)》里規(guī)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獎勵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獎勵產假45天,并給予配偶護理假15天,獎勵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關于產假你該知道:
產假是指職業(yè)女性根據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休假權利,那么在河北省內工作的女職員能夠有多少天產假呢?產假期間的工資怎么計算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目前,全國至少已經有15個省份修訂了本地區(qū)的計生條例。河北省是18天取消了晚婚假,其他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執(zhí)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遼寧5地則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時,調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數。
河北省產假最長可休7個月,而婚假也有望休10天,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還是有獎勵滴,還提到有關再婚家庭的,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的,婚后有特殊情況的也可再生。
河北省產假規(guī)定
1、基本產假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河北省相關政策的,產假可再增加1-3個月,最長為7個月產假)
2、難產的可增加產假15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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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生育保險最新政策調整:生育保險的申請方法。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y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y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河北生育保險最新政策調整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醫(yī)療保險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1月1日起施行)和《河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3月29日修訂)有關規(guī)定,切實保障職工生育期間的權益,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省城鎮(zhèn)職工生育保險相關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一、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獎勵產假30天。
二、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
三、符合法律法規(guī)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60天。
延長產假期間,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女職工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fā),其他參保人員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的申請方法
為維護生育保險基金安全,生育保險規(guī)定領取生育津貼需有連續(xù)9個月的繳費,避免選擇性參保。為確保女職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保險還確定了補支待遇原則:如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xù)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連續(xù)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標準為申報領取津貼之月,用人單位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