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華南理工大學繼續(xù)在外國語學院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具體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專業(yè)
申報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yōu)秀;
2、獲得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校)的應屆外語類保送資格;
3、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招收專業(yè):商務英語、日語。
二、申請程序
1、報名:以中學推薦或自薦方式均可,申請人需于12月30日18:00之前在我校招辦網上http://121.8.154.219:12450/ispark-scut-web/KsLoginAction.action外語類保送生報名系統注冊、填寫、提交并打印《華南理工大學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并交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與確認蓋章。
2、確定初選名單:我校將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申請人可于12月31日后在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3、遞交材料:以下材料須于1月1日報到時現場提交。所有申請材料不予退還,申請人需以A4紙按順序裝訂:
。1)《華南理工大學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
。2)中學教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高中階段學習成績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3)申請人獲得保送資格的證明及相關材料(加蓋中學公章);
(4)申請人其他材料(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推薦信等)。
4、費用:我校外語類保送生招生測試免費
5、考核形式與安排
(1)考核形式:英語筆試+英語專業(yè)面試
。2)報到時間、地點等:1月1日14:30-17:30,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qū)1號樓216室;現場需交驗報名需遞交的四項材料、學生證、二代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需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據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考生憑以上材料審核通過后現場發(fā)放準考證。
。3)筆試時間、地點:1月2日09:00-10:30,廣州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qū)34號樓340301-340302室。
。4)面試時間、地點:1月2日15:00-17:10,廣州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qū)31號樓5-6樓。
(5)面試程序:考生現場排號后隨機分配考場。
注:筆試內容由第三方命制,由我校紀檢辦從試題庫中隨機抽。幻嬖囋u委也由我校紀檢辦從評委庫(我校相關專業(yè)老師+外聘專家)隨機抽取。
三、錄取
根據教育部的規(guī)定,來自外國語中學的保送生只能選擇我校語言類專業(yè)。若因申請人保送資格等原因無法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或錄取,責任由考生承擔。
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劃定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最低分數線,并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名單及專業(yè),當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將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的排序,高者優(yōu)先。
確定擬錄名單后我校將在招生工作辦公室網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學公布,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qū)、市)考試組織機構公示,無異議后與考生簽署協議,并與有關。▍^(qū)、市)考試組織機構備案辦理其他手續(xù)。協議一經簽訂,原則上不予更改。
四、監(jiān)督機制
1、申請者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通報;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推薦中學應高度重視考生的申請材料的審核,如有弄虛作假,將按照相關程序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通告,同時暫停該中學的推薦資格兩年。
3、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推薦人選及擬錄取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信訪電話:020-87110126020-87110195
五、若教育部關于保送生的招生政策調整,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再受理。
六、聯系方式
有關華南理工大學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招生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7:00。
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網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廣州天河五山華南理工大學一號樓216室
郵編:510640
報名網址(點擊打開)報名網址(點擊打開)
附件: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及名額(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及推薦名額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外國語中學
天津外國語學校
石家莊外國語學校
太原外國語學校
長春外國語學校
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浦西校區(qū))
南京外國語學校
杭州外國語學校
廈門外國語學校
南昌外國語學校
濟南外國語學校
鄭州外國語學校
武漢外國語學校
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
深圳外國語學校
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
成都外國語學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yè)政策規(guī)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4華南農業(yè)大學轉專業(yè)政策規(guī)
時間:2024-07-10 10:0:00廣東醫(yī)科大學轉專業(yè)政策規(guī)
時間: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