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機關工作規(guī)則八十七條除市局領導交辦的事項和重大突發(fā)事件外,市局各處室和基層局不得將需要市局審批的公文,以處室或基層局的名義直接報送市局領導個人,也不得以白頭信函、或以“呈批件”和“呈閱件”等形式代替需要市局審批的公文直接報送市局領導個人。
屬本處室職權范圍內的一般事務性問題,由各處室自行發(fā)便函,但不得未經(jīng)審批而下發(fā)開會、培訓和書刊征訂等通知。
八十八條向市局請示或報告問題,落實市局領導批示的情況報告,以及各單位自行印制的材料及內部刊物,均應報送市局辦公室文檔或督查部門,不應直接報送市局領導個人。
要切實精簡文件和簡報。市局各處數(shù)辦公室和直屬局外,其它部門不得正式對外行文。各類信息、簡報統(tǒng)一由辦公室編發(fā),其它部門不得自行編發(fā)信息或簡報等刊物。
八十九條市局直屬機構對外行文,局黨組、機關黨委行文,以及人事、紀檢監(jiān)察等方面屬于保密性質的文件,可以不通過辦公室傳遞、核稿,由有關單位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辦理。
十六章檔案管理制度
九十條實現(xiàn)局機關檔案的科學管理,提高檔案工作的水平,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可以更好地為機關工作服務,促進整體工作上水平。
九十一條檔案的收集
(一)檔案是指局機關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二)局機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均應當集中到局機關的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各單位要有專人兼管檔案工作。
、以本局名義統(tǒng)一編號的“青國稅黨、青國稅任、青國稅發(fā)、青國稅函、青國稅辦發(fā)、青國稅辦函、辦便函”文件及收文,均由局機關文檔室收集、整理、歸檔。“青國稅任”文件,由人事處收集、整理、保存,并于次月份移交檔案室。各單位的便函,屬非正式公文,由各單位收集、整理、保存。
、本機關制發(fā)的會議材料、信息、調研材料、報表、介紹信等各類非正式公文,由各責任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并于次月份移交檔案室。
、對于會計檔案、音像檔案、基建檔案、設備檔案、實物檔案等其它門類檔案,由各責任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并于次月份移交檔案室。
、市局直屬機構的正式公文,由各單位收集歸檔。
、本局發(fā)的正式公文一式兩份保存。
九十二條文件的歸檔。
(一)各單位把具有使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在辦理完畢后,由各單位進行整理,并移交局機關檔案室歸檔。
(二)局機關與外部門會辦的文件,屬本局主辦的,由本局歸檔;外部門辦的,本局協(xié)辦單位以副本歸檔。本局代上級機關草擬的文件,由上級機關歸檔,草稿和副本由本局歸檔。
(三)文書檔案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規(guī)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lián)系,區(qū)別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要求是:
、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
、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當將相應的正件與附件、請示與批復、批轉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合在一起整理歸檔,文電應當合一歸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