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上崗實施辦法(財政局)、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主要是對競爭者的德才表現(xiàn)及其對競爭職務資格的適應程度進行評價。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由全局干部職工參加的民主測評會,對競爭者進行測評。民主測評的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五項,細分為個要素,每個要素劃分為“勝任”、“基本勝任”、“不勝任”三個檔次并確定不同的分值,各檔次折算分數分別是:“勝任”為占該要素分值的%、“基本勝任”為占該要素分值的%、“不勝任”為分。民主測評主體分為局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員兩類,測評票分別統(tǒng)計,各占分數的%。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員匯總計算出每位競爭者的分數。民主測評按百分制計分。民主測評結果張榜公布。
、組織考察
考察對象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擇優(yōu)確定,即競爭者參加面試、民主測評兩個環(huán)節(jié)的競爭,按照面試占%、民主測評占%的比例計算出分數,加上考察得分,計算出總分,由局黨組根據總分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并公布名單及最低入闈分數。
考察分數的確定主要考慮近三度考核結果和表彰情況兩個方面。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的,一次加分,度考核為稱職(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況包括綜合評比表彰和業(yè)務部門與人事部門聯(lián)合表彰的單項獎勵。受局表彰的先進工作者,一次加分,受縣委(含縣直機關黨工委)、縣政府或市級部門表彰一次,加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表彰一次,加分,受省級以上表彰一次,加分。
總分相同人員以學歷、資歷作為參考條件。
對民主測評分數低于分,經考察確屬不勝任的,不作為任職人眩
考察對象確定后,局黨組組織人員成立考察組,采取填寫征求意見表及召開個別征求意見會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疾焱戤,考察組寫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黨組匯報。
、任職
局黨組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眩確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guī)定對擬任人選進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要求將有關材料報縣人事局審核。
經縣人事局審核后確定的任免人員,屬人事部門任免的,由人事部門行文公布;屬本單位任免的,由本單位行文公布,并將公布文一周內送人事部門備案。事業(yè)單位新提拔的股級干部實行聘任制,聘期為兩。
六、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進行。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面試試題、考察情況、黨組討論情況等;面試小組成
員要客觀公正,不打人情分;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者歪曲事實~;參加競爭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行為。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給予紀律處分。
二○○五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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