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管理制度匯編對于各項工作任務,都必須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貽誤工作。對哪一級沒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因主觀原因造成重大失誤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門通報批評影響惡劣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停發(fā)當月工資,取消全獎金和終公務員評先晉升職稱資格。
三、引入競爭機制。按照“優(yōu)化組合、雙向選擇、定崗定責、競爭上崗”的原則,全局干職工已繳交風險抵押金的,都可參與競爭擇崗,在競爭中落崗的,作待崗處理,只發(fā)給銀行工資折的工資,不享受其他福利獎金待遇。待下度再參與崗位競爭,連續(xù)兩落崗,作減員對象。
四、為樹立局機關良好形象,工作人員對工作對象必須熱情對待,服務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責任,相互扯皮,不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否則,嚴肅處理,對當事人停職反省或調離原崗位。
各工作人員應勤政務實,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準確掌握有關數(shù)據(jù)和典型材料,當好領導參謀。各站所室每應擬寫篇以上有指導意義的調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參閱件或省、宜春市業(yè)務刊物上發(fā)表。終完成任務者,每篇獎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罰站所室元。
五、各工作人員必須時刻保持清正廉潔、克己奉公的良好風氣,不準以權謀私,以崗謀私,更不得向下屬單位或工作對象索、拿、卡、要。否則,一經(jīng)查實,按黨紀、政紀條規(guī)處理。
六、各站所室在處理相關業(yè)務工作中,涉及到關鍵性統(tǒng)計報表和重要材料,須請示分管領導或局主要領導,經(jīng)有關領導審定后方可上報,個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則,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和影響將按工作失誤嚴肅處理。
七、為確保機關工作環(huán)境的安靜、優(yōu)雅和嚴肅性,上班時間應認真處理各自的工作業(yè)務或學習理論、業(yè)務知識,堅持做到以下“六個不準”。
、上班時間不準遲到、早退,不得中途脫崗,否則,按考勤制度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不準攜帶小孩上班,家屬子女、親友不得到辦公室聊天,以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
、不準在工作時間大聲暄嘩 ,更不得三五成群對機關內(nèi)外人和事品頭論足,說三道四,惹事生非。嚴格注意保守機關機密。
、不準在工作時間開展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更不得進行賭博活動,否則,一經(jīng)查實,輕則處以元罰款,并公開檢討;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待崗三個月。
、下鄉(xiāng)不準酗酒,否則,后果自負。
、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單位竄門,更不得拉幫結派,搞凌駕于組織之上的非組織活動,否則,從嚴處理。
對于以上“六個不準”,應認真遵守,局機關將不定時派人進行督查,查實有以上情況之一的,除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外,首次通報批評,二次處罰當月獎金,三次處罰當月工資和獎
金,四次停職檢查,屢教不改者作待崗處理。
會 議 制 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主要內(nèi)容
()研究上級有關重要指示、決策、決議和決定的貫徹落實意見。
()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審定各站所室和下屬單位提請研究的重要事項。
()研究局下屬各站所室及基層站中層以上干部任免。
()討論決定其它需要集體研究的事項。
、參加人員
局長、各副局長、紀檢組長、已明確領導分工的調研員、副科領導參加,辦公室主任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