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辦公會議制度
更新:2023-09-18 10:23:18 高考升學網
局辦公會議制度
、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出席會議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會議內容:()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各部門匯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協(xié)調解決重大問題;()總結和布置階段性工作;()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草擬會議議題,并印發(fā)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并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辦公室秘書作會議記錄和編發(fā)會議紀要,必要時編發(fā)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送會議主持人簽發(fā)。并印發(fā)部門負責人。
、對于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并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