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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體責任人的責任
具體責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長、教導處、總務處、教科室、德育處、工會、大隊部負責人、級組組長或其他活動組織者。其職責主要是負責協(xié)助校長具體落實學校的安全措施,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所應負責僅次于校長;若校長不在場,則具體責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責任人,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校長負領導責任,而具體責任人則要負主要責任。
四、班主任責任
班級是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層單位,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實施者,是學生安全的主要責任人。班主任因對學生安全教育不力,對學生違反規(guī)定行為或當學生受到外來人員實施的侵害行為時制只力,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到的其他安全隱患,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屬于失職行為。發(fā)生事故后,應追究法律和行政責任。
五、其他人員責任
其他人員主要指任課教師、后勤員工等。一般情況下不負主要責任,但由于自己的過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環(huán)節(jié)或承擔的工作出現(xiàn)疏漏,因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因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導致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他們要承擔相應的直接責任。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六、學生激
學生激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jiān)護責任,對于監(jiān)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激要負起全部責任。
七、學生本人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學生及激違反學校制定的禁乘報廢、超載、無照和非法運車輛營相關規(guī)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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