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符合淘汰條件并申請報廢的營運“黃標車”,可以享受政府補貼,根據不同的車齡、車型等因素,符合申請標準的“黃標車”可以領取0.1萬-1.8萬元不等的相應補貼,車子越新補貼越高。在龍沙區(qū)、建華區(qū)、鐵鋒區(qū)、昂昂溪區(qū)、富拉爾基區(qū)、碾子山區(qū)、梅里斯達斡爾族區(qū)注冊登記的車輛,在市聯(lián)合辦理窗口辦理相關補貼手續(xù);各縣(市)注冊登記的車輛,根據當地政府發(fā)布通告時間要求進行辦理,淘汰補貼資金由所在地政府予以安排。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十二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11〕26號)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簽訂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到底,我市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改善我市大氣環(huán)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標,以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輛為重點,努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參與、齊抓共管、綜合實施的工作機制。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管,嚴格執(zhí)行車輛報廢制度,扎實推進“黃標車”淘汰更新,實現(xiàn)交通運輸氮氧化物減排,提高全市機動車污染防治水平。
二、工作任務
根據國家環(huán)保部頒布的標準,“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目前,我市“黃標車”共計45337輛。其中,營運黃標車28386輛(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24359輛,其余是2006年注冊),非營運“黃標車”16951輛。
按照國家和省提出的目標,到,我市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我市計劃淘汰市區(qū)全部和縣(市)部分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總體淘汰營運“黃標車”4724輛(含強制報廢營運“黃標車”1089輛);淘汰各縣(市)剩余全部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總體淘汰營運“黃標車”19635輛(含強制報廢營運“黃標車”1576輛);和2017年,淘汰全市范圍內的高排放老舊車輛。
三、工作原則
(一)先易后難。對法規(guī)、政策有明確要求的,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屬于注銷狀態(tài)的機動車,實行強制淘汰、注銷。
(二)先大后小。通過嚴控核發(fā)營運證和通行限行,先淘汰占排放量比重較大的營運“黃標車”,后逐步淘汰老舊車輛。
(三)城鄉(xiāng)聯(lián)動。以治理淘汰污染嚴重的主城區(qū)和縣(市)內營運“黃標車”為突破口,帶動鄉(xiāng)(鎮(zhèn))農村地區(qū)完成淘汰任務。
(四)疏堵結合。政策引導與嚴管嚴限并重,通過采取財政補貼、宣傳教育、嚴格管理等措施,加強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系統(tǒng)治理,最大限度地擠壓“黃標車”運行空間。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登記管理。對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嚴格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商務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安部、環(huán)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強制報廢。對外地轉入我市的機動車,2013年7月1日起未達到“國Ⅳ”排放標準的,一律不予受理。對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和轉移登記。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黃標車”,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的,不予辦理機動車所有人的相關業(yè)務,公告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期滿仍不辦理注銷手續(xù)的予以強制注銷。
(二)嚴格通行管理。下半年起,在市區(qū)新明大街、文化大街、卜奎大街中段、站前大街中段、龍華路、中華西路實施限制“黃標車”通行管理。完善限行標志、標牌設置,提示、警示“黃標車”限行時間,控制區(qū)域環(huán)境污染。在此基礎上,視情況分階段逐步擴大對“黃標車”道路限行范圍。到底,按照省統(tǒng)一安排部署,市主城區(qū)內主要道路全部實施限行,對違反禁行規(guī)定的“黃標車”,依法予以處罰。
(三)嚴格營運管理。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黃標車”,嚴格控制核發(fā)《道路運輸證》;對新申請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含轉籍、過戶車輛),未取得環(huán)保檢測合格標志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不予配發(fā)《道路運輸證》;對到報廢期的城市公交車、農村客運車、出租車等車輛,應強制報廢,并辦理行駛證、營運證的注銷手續(xù);對達到報廢期的客運車輛,不辦理車輛報廢、注銷營運證的,取消參加新增客運線路、新增出租汽車的招標資格。
(四)嚴格檢驗管理。嚴格安全技術檢測、尾氣檢測設備計量檢定和計量認證;嚴格安檢、尾氣檢測機構資格許可核發(fā);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和尾氣檢測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對安全技術檢測、尾氣檢測設備和機構資質超過有效期,降低檢測標準、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查處;嚴格“黃標車”尾氣檢測,對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核發(fā)環(huán)保檢測合格標志,對未取得環(huán)保檢測合格標志的,不得通過年審,不得上路行駛。
(五)嚴格經營管理。加強報廢車輛拆解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報廢車輛的唯一性并解體。嚴厲打擊非法二手車、老舊汽車及零配件交易,堅決取締“黑窩點、黑市場”。
五、部門職責
市環(huán)保局:負責統(tǒng)籌全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搞好與各職能部門溝通協(xié)調;加強機動車環(huán)保檢測機構日常監(jiān)管,把好機動車尾氣檢測關,嚴格環(huán)保標志核發(fā)與管理,確保底,全市機動車環(huán)保檢測率達80%以上、環(huán)保標志核發(fā)率達85%以上;聯(lián)合市公安交警部門組織實施“黃標車”道路限制通行管理;開展道路和停放地機動車排氣抽檢執(zhí)法;實施機動車排氣污染監(jiān)管網絡平臺建設;組織推進《齊齊哈爾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把好車輛準入關、年審關、報廢關,對排氣超標的車輛一律不予注冊登記和通過年審;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登記上牌、報廢注銷工作,對達到報廢年限車輛及時報廢,并對已報廢車輛做好登記、統(tǒng)計;會同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道路抽檢和查處違反環(huán)保標志規(guī)定車輛;審核車輛是否屬于提前報廢,并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明》;辦理“黃標車”轉出登記,出具《機動車轉出狀態(tài)查詢記錄》等;嚴厲打擊和清理上路行駛的報廢車、“死檔車”。
市交通局:負責營運“黃標車”淘汰更新的監(jiān)督管理;加大對營運“黃標車”監(jiān)管力度,未取得環(huán)保檢驗合格標志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開展對各類營運“黃標車”的清理,對達到報廢和淘汰年限的,停止其營運證年審、換證,并書面通知車主如期將車輛報廢;會同市財政局和環(huán)保局制定公交車更新淘汰扶持政策和完善公交體制政策,大力發(fā)展綠色公交體系,加速客運公交“黃標車”淘汰更新。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對淘汰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的管理,統(tǒng)計上報報廢車輛數量;組織實施“黃標車”及老舊車輛以舊換新相關政策,負責淘汰車輛補助資金確定;制定“黃標車”進入二手車交易市場的管理規(guī)定,防止淘汰“黃標車”進入市場交易;組織好報廢車輛拆解零配件的處置與管理,杜絕流入非法交易市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市政府主管領導負責,市環(huán)保局牽頭,市公安、交通、商務、財政等部門分工協(xié)作,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籌研究制定治理“黃標車”的政策措施,協(xié)調解決具體矛盾和問題。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具體責任部門、責任人,各負其責,搞好日常督查和監(jiān)管,全面落實好“黃標車”淘汰工作。
(二)保障補貼資金。為確保淘汰“黃標車”工作的順利推進,,省財政廳已為我市淘汰市區(qū)注冊營運的“黃標車”補貼資金1332萬元,在此基礎上,市本級及各縣(市)財政也要匹配和保障相應資金,用于鼓勵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
(三)加快推進立法。在原有立法調研,初步形成的《齊齊哈爾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基礎上,進一步吸納各省市依法管理的先進經驗,聽取各方面意見,完善和補充法律條款,充實立法內容,確保立法工作的順利完成,為機動車污染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四)健全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通報淘汰工作進度,及時協(xié)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構建協(xié)調一致的信息反饋發(fā)布平臺,提升信息發(fā)布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因工作不力、推諉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履職,或者篡改、偽造有關數據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黃標車”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工作的相關政策,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在社會營造“同呼吸、共奮斗”的濃厚輿論氛圍。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爭取廣大車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強主動淘汰“黃標車”的自覺性。及時發(fā)布“黃標車”治理情況,發(fā)動廣大市民參與和支持,對“冒黑煙車”進行舉報,加強社會監(jiān)督。
記者近日從齊齊哈爾市環(huán)保局獲悉,為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氣環(huán)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齊齊哈爾市將對2005年底前(2005年12月31日)注冊登記的個人和單位(不含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的營運“黃標車”進行淘汰并給予補貼,車輛總數達2268臺。
據了解,“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I及以上標準的汽油發(fā)動機汽車或者達不到國Ⅲ及以上標準的柴油發(fā)動機汽車,不包括三輪汽車、摩托車、低速貨車。本次淘汰的營運“黃標車”指2005年底前(2005年12月31日)注冊登記的個人和單位(不含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的營運“黃標車”!包S標車”的淘汰范圍包括了全市的7個區(qū),并由市環(huán)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商務局聯(lián)合展開。據市環(huán)保局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中心主任高斌介紹,目前,一輛“黃標車”的污染排放量是“國Ⅲ綠標車”的14倍,按一輛私家車每年行駛2萬公里計算,如果是“黃標車”,污染物排放量760公斤,如果是“國Ⅲ”車,則只有54公斤。齊齊哈爾市此次大力開展機動車環(huán)標管理就是為了有效控制高污染車輛的排放,逐步淘汰污染物排放量較高的“黃標車”,這也是齊齊哈爾市首次開啟“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政策。
12月31日前,符合淘汰條件并申請報廢的營運“黃標車”,可以享受政府補貼,根據不同的車齡、車型等因素,符合申請標準的“黃標車”可以領取0.1萬-1.8萬元不等的相應補貼,車子越新補貼越高。在龍沙區(qū)、建華區(qū)、鐵鋒區(qū)、昂昂溪區(qū)、富拉爾基區(qū)、碾子山區(qū)、梅里斯達斡爾族區(qū)注冊登記的車輛,在市聯(lián)合辦理窗口辦理相關補貼手續(xù);各縣(市)注冊登記的車輛,根據當地政府發(fā)布通告時間要求進行辦理,淘汰補貼資金由所在地政府予以安排。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營運“黃標車”,將不享受補貼政策:一是強制報廢日期在12月31日前的“黃標車”;二是已享受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黃標車”;三是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黃標車”;四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黃標車”。
對于未能按時辦理淘汰手續(xù)的“黃標車”,齊齊哈爾市將依據相關標準對繼續(xù)上道行駛的車輛進行處罰。此外,齊齊哈爾市的一些道路也開始對“黃標車”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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