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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為古代碑帖臨摹、書法創(chuàng)作、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三科,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時間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2018年 12月16日 | 古代碑帖臨摹 8:30-10:00 書法創(chuàng)作 10:00-11:30 | 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 14:00-17:00 |
考試地點設在各省轄市、各省直管縣(市),具體由各市(縣區(qū))招辦通知。
1.古代碑帖臨。嚎瑫螂`書;
2.書法創(chuàng)作:歷代經(jīng)典詩詞(40字以下,自選書體);
3.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漢; 4-6字名句)。
要求臨摹、創(chuàng)作,皆豎式書寫,充分利用紙面,章法完整協(xié)調(diào)、字體大小合適、字序準確、不漏字錯字。臨摹要求形神兼?zhèn)洌c畫生動,考生具有扎實的基本功;創(chuàng)作要求布白合理,有較高的筆墨把控能力,能充分反映考生的個性與審美追求;篆刻臨摹要求形神兼?zhèn)洌斗ㄊ炀。印稿設計要求用字準確,章法合理,有較強的藝術表現(xiàn)力。
1.考生憑身份證和專業(yè)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和身份驗證(身份證對照、指紋比對、入場照相)。
2.開考前30分鐘(首場考試開考前40分鐘)預備鈴響后,開始入場,15分鐘內(nèi)入場完畢?忌雸龊蟛坏秒x開考場,直至本場考試結束。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3.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專業(yè)準考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的上角,以便核驗。
4.考生自備氈布、印床、章料(3方,規(guī)格:臨刻與印稿設計2cm×2cm、2.5cm×2.5cm、3cm×3cm各一方)及相關的書寫和篆刻工具及必要文具。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書報、資料、手表和其他計時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5.考生必須使用考場提供的答題紙答題。答題紙規(guī)格:古代碑帖臨摹75cm×45cm;書法創(chuàng)作137cm×35cm。
6.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的答題紙和需臨刻的章料均需粘貼印有考生身份信息的條形碼(章料的條形碼貼法:在章料腰部環(huán)繞張貼),考試結束后,密封上交省招辦。省招辦組織專家評委在評卷前對所有考生上交的印章與其古印臨刻試卷上的印蛻進行一致性比對。
7.嚴格按照試題要求在指定的區(qū)域完成答題,嚴禁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8.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停止答題,并根據(jù)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將答題紙、試題帶出考場。
9.在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題、答題紙,不準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10.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qū))招辦移送當?shù)毓矙C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11.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和?季鶎儆趪医逃荚嚨慕M成部分,其考試成績是高考成績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不僅取消其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而且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年內(nèi)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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