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單個自然人申請個體經營,應當是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請個體經營,作為戶主的個人應該有經營能力,其他家庭成員不一定都有經營能力。個體工商戶享有合法財產權,包括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據(jù)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種債權。那么注冊個體工商戶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辦理條件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服務對象:自然人
辦理機構:登記機關按照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可以委托其下屬工商行政管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
辦理依據(jù):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
申請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yè)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yè)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
3.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4.《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
5.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承諾書》。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開業(yè)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補正材料。
(2)受理的,發(fā)放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發(fā)放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核通過后賦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4)進行雙告知。
(5)打印營業(yè)執(zhí)照由申請人自行選擇現(xiàn)場領取或寄遞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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