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qū)車城西路167號
郵編:442002
電話:0719-8512719
教務郵箱:qyjwc1@163.com
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始建于1972年,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為普通本科院校。1986年,五所院校合并后成立了教務處,設置大學教務科、中專教務科、業(yè)余教務科、繼續(xù)教育科、電教科、教材科、高教研究室。1988年至1998年10年間,隨著教務改革的深化,對機構進行了多次調整。1988年成立中專部,中專教學相對獨立,中專教務科劃歸中專部管理。同年撤銷業(yè)余教務科,其職能劃歸大學教務科。1989年,撤銷繼續(xù)教育科,其職能劃歸培訓部;同年又把《學報》編輯室劃歸教務處。為加強對教學的管理,1991年成立教學科。1991年9月,經第二制造汽車廠批準,設置成人教育處,與教務處一套機構、兩塊牌子。1996年8月,成人教育處獨立。
1998年,在本科教學工作評建中,為落實教學的中心地位,接受了專家組的建議,構建了大教務處,把原屬于科研處的實踐教學科、實驗設備科劃歸教務處;撤銷研究生部,把原屬研究生部的培養(yǎng)科、學位辦合并成立研究生科,劃歸教務處,保證了教務管理的有效性和指揮的權威性。另外,高教研究、電科中心從教務處分離出來,成為直屬單位。截止到1998年12月,教務處下設機構為教務科、教學科、教材科、實踐教學科、實驗設備科、研究生科。
1999年在新的一輪機構改革中,根據學院學科專業(yè)和碩士點申報工作的需要,學院決定恢復研究生部,與教務處合署辦公。2001年,學院研究決定撤銷設備科,恢復實踐教學科,將原設備科的職能一分為三,其中教學設備的日常管理功能并入實踐教學科,將原隸屬科研處的高教研究室掛靠研究處。截止到2002年5月,教務處(研究生部)下設機構為處辦公室、教學科、教務科、教材科、實踐教學科、研究生科、電教中心、高教研究室(掛靠單位)。
2008年11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本著精簡、高效、優(yōu)化的原則,通過深入調研和反復醞釀討論,經學校黨委研究,下發(fā)機構設置文件。教務處下設綜合辦公室、教學研究與質量評價中心、教務與學籍管理中心、實踐教學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為進一步完善和優(yōu)化學校機構設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和教育部關于高校機構設置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通過深入調研和反復醞釀討論,本著精簡和高效的原則,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對學,F(xiàn)有黨政管理等機構的科級機構和科級崗位進行重新設置。教務處下設辦公室、教務科、教學研究科、教學質量評估監(jiān)控中心、實踐教學科、學籍管理科。
2017年7月,為進一步完善和優(yōu)化學校機構與二級基層黨組織設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教育部關于高校機構設置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通過深入調研和反復醞釀,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學校現(xiàn)有機構和二級基層黨組織進行部分調整。成立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估中心,掛靠教務處。教務處下設辦公室、教務科、教學研究科(專技)、實踐教學科、學籍管理科;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估中心下設教學質量監(jiān)督與評價科。
教務處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專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組織制定全校各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組織制定教學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組織實施教學改革方案。
2.負責組織專業(yè)的調整和新增論證工作,并負責上報和實施。
3.制定課程建設規(guī)劃,組織實施課程建設及改革,負責教材的選用審核及建設工作。
4.組織實施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教學研究及改革項目的立項、評審、申報等工作,負責教研成果的評審申報工作。
5.組織和實施實驗室、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及管理工作。
6.負責教學運行管理及全校教學資源的調度;負責省級及以上和全校性各類大型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普教本科的學籍管理。
7.負責教學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及普教本科教學工作量的審核工作。
8.做好教務信息化系統(tǒng)的管理維護工作及教學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9.負責組織教學網絡資源開發(fā)與應用。
10.協(xié)助做好教學管理人員隊伍和實驗教師隊伍建設。
11.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估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制訂學校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估有關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本科教學質量監(jiān)控和保障體系。
2.負責制定和完善學校本科教學督導工作制度,組織建立專、兼職教學督導隊伍,為教學督導隊伍做好服務和保障。
3.負責組織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實施評估與監(jiān)控。統(tǒng)籌規(guī)劃、協(xié)調和組織校內各類教學質量評估工作,定期開展專業(yè)建設、課程建設等專項評估工作。
4.負責開展實踐教學質量和教師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工作。
5.負責開展學院(部)教學督導工作評價工作。
6.負責做好國家各級機構或行業(yè)開展的對學校各類本科教學評估的迎評工作。
7.負責教學質量信息的分析、研究與反饋工作,實現(xiàn)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估數(shù)據的網絡化與信息化,開展教學質量數(shù)據分析。
8.負責教學事故的認定與處理工作。
9.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考錄取分數(shù)線是多
時間:2024-06-12 17:0:18吉林省普通話考試報
時間:2024-06-12 17:0:33高考成績一樣怎么排名
時間:2024-06-07 17:0:09高校專項報名流程及
時間:2024-06-07 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