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的普通高中學校,考生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須達到及格等級。而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優(yōu)先錄取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達到及格等級的考生。
直升生、指標生政策從2013級開始
直升生和指標生的錄取也是前期備受家長和考生關注的焦點,而本次的改革也最終確定了直升生和指標生政策從2013級初中學生開始實施。
按照規(guī)定,直升生錄取從2013級初中學生開始,青島一中、青島二中、青島九中、青島五十八中直升生實行學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學校根據全市統一招生政策,結合學校特色發(fā)展需要,按照擇優(yōu)、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學生根據招生學校報名條件自主報名,招生學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錄取。
指標生錄取也從2013級初中學生開始,根據考生第一志愿和學業(yè)考試總分確定指標生人選。具體產生辦法為:根據初三學生人數,將指標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錄取時,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將該校第一志愿報考各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分別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據指標生名額分別確定指標生人選。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學科等級組合擇優(yōu)確定。被確定為指標生的考生,學業(yè)考試總分加30分后參加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