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tǒng)籌區(qū)域流動就業(yè)的,轉移養(yǎng)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申請辦理基本養(yǎng)老保險賬戶轉入的跨地區(qū)流動就業(yè)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yè)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后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guī)定將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辦理材料
轉入
1、轉出地社保機構打印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申請書》;
3、轉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如屬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的,應提供戶籍證明;如屬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應提供調令。
轉出
1、個人賬戶轉出申請表、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接收函;人事局工資科工資異動審批表
2、身份證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轉入
1、參保單位經辦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料到社會保險征收科窗口申報
2、受理后由參保單位經辦人員遞送至征收科科長審核,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告知征收科窗口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養(yǎng)老保險基金接收函,不符合轉入條件的通知并退回單位;
3、參保單位經辦人員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由其按提供的機關事業(yè)養(yǎng)老保險基金專戶開戶銀行及帳號轉移職工個人賬戶基金;
4、參保單位經辦人員到財務科確認到賬后,持基金轉移單到征收科窗口辦理職工接續(xù)個人繳費記錄,再傳遞基金轉移單交財務登賬處理。
注意事項
資料不齊全的,參保單位根據《個人賬戶轉移補充情況表》,按表中所示內容到轉出地社保險經辦機構補充提供相關資料。
轉出
1、參保單位經辦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養(yǎng)老保險處征收科窗口申報
2、核實單位職工情況后,符合轉出條件的打印職工個人基金轉出單
3、征收科科長審查.簽字并加蓋征收科業(yè)務章、財務科長審核并蓋上財務公章
4、最后由經辦機構領導審批簽署意見同意后交財務科(不符合轉出條件的通知并退回單位);財務科根據單位提供轉入地養(yǎng)老保險基金開戶銀行及帳號,辦理付款。
注意事項
1、由個人辦理個人賬戶轉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單位專管員(或轉出人員本人)需對轉入地社保機構名稱、賬號、開戶行名稱進行確認簽字。
3、轉出前有欠費的,須填報《欠費補繳申請表》,辦理欠費補繳。
4、省內轉移只轉關系,不轉基金;跨統(tǒng)籌區(qū)轉移,轉關系,同時轉移基金。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