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來京務工的北漂一族們,有無生育保險還是很重要的一項內容的,這對解決北漂們在生育期的生活問題至關重要。下面就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北京人力資源部以及社會保障局針對的北京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做了調整,出臺了新政策。
筆者了解到,根據這一新政策,來京務工但戶口還在外地的職工們從此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了!據說這是對生育保險最大的調整。因為原先在京的外來務工人員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保險只上四險而不是五險。但是在以后,這一情況得到了改善,也就是說非北京戶口的職工從此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險了,包括生育津貼、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yī)療待遇等。有關數據顯示,現在能享受到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們已經達到了4百萬!
由于這一生育保險新政策的出臺,生育津貼的標準也發(fā)生了變化。原來,生育津貼是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的,即有關職工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fā),F在,生育津貼的發(fā)放標準改為以有關職工的工作單位月繳費的平均工資為基數,先除以30天,然后再乘以產假天數。
據有關報道,新出臺的政策針對定額支付標準也做了上調。調整后的報銷生育費用水平會在原來的基礎上增長大約20%,預計增加的基金支出約為2500萬元。
那么新出臺的政策所指的北京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是什么呢?
首先,職工在生育或者進行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的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參加并履行了繳費義務,且為相關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已經滿3個月。
第二,職工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進行生育手術。第三,就是以上條件要同時具備了。
但是,盡管新政策出臺了,大家還是需要注意幾點內容。
首先,對于那些原本就參加了生育保險的有關職工,在前就已經生了Baby,或者是計劃生Baby享受產假,但生育津貼是在后申報的,就需要按照新政策來計算相關生育津貼了。
其次,針對那些參保較晚的女性職工,從起9個月內發(fā)生分娩的,就可以隨時申領享受對應的生育津貼待遇了;但從起9個月后才發(fā)生分娩的,而且女職工們的連續(xù)繳費也不滿9個月,那么她們的生育津貼會由所在的用人單位進行支付。
第三,若相關分娩職工在自己分娩前,連續(xù)繳費還不到9個月,且分娩后連續(xù)繳費已經滿12個月的,她的生育津貼就會由生育保險基金補支了。
現在,筆者已為大家介紹了北京生育保險的新政策、北京生育保險報銷條件、以及北京生育保險的注意事項,希望讀者根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