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領取所需材料明細表
注:
1、如配偶一方在軍隊工作,除上述材料外還需開具軍官證號碼與身份證號碼同屬一人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如嬰兒在國外出生,需提供外文相關材料的原件、翻譯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外籍人員目前只能申領生育津貼,不辦理晚育津貼及引、流產津貼;
4、在中國地區(qū)生育的外籍人員方可辦理申領(在國外生育的外籍人員可遞交社保試試);
5、外籍人員申領生育津貼最多支取2次;
6、復印件須字跡清晰可見,印章清楚,不可縮印,不可以拍照形式打印,否則退回不予受理,另上述材料均需使用A4紙復印,如縱向復印左側需留出3CM邊距(裝訂使用),如橫向復印頂側需留出3CM邊距(裝訂使用),另原件需1:1復印;
7、建議于生育(或流產)月的次次月以后申請津貼(例1月生育,3月遞交申請);
8、生育前未滿連續(xù)繳滿9個月,需生育后連續(xù)繳滿12個月后再申請;
9、由于社保中心剛剛實施外籍人員申請生育津貼業(yè)務,故審批要求等細則一切已社保中心為準;
社保單開戶(社會保險以公司名義在社保中心獨立繳費)客戶的員工請注意:
1、上述所有材料的復印件均需加蓋您所在單位的公章;
2、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您所在單位蓋章的《北京市參保職工生育津貼支付月報表(生表二)》原件2份。
如您希望了解生育費用報銷所需的材料,請點擊以下鏈接:《中智公司醫(yī)療保障報銷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