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隱患有:
一、未成年人騎行未按國家標準限速的電摩,校內騎車,校內機動車車速過快或穿行教學區(qū)。
二、電動車進出地下車庫時騎行,上坡或下坡推行時未關閉電門。
三、汽車和電動車上坡時習慣性加速“沖坡”,沒有提前觀望和減速。
四、在走廊欄桿邊聚集,趴伏于欄桿上并墊腳張望,甚至靠著欄桿邊“捧”“托”“背”他人。
五、打掃衛(wèi)生時用濕抹布甚至滴水的抹布擦拭電源開關和通電的電線、插座、電子教具、顯示屏、電風扇、空調等用電設備。
六、爬坐于窗臺或緊靠窗戶的課桌上閑聊。
七、把考試期間移至教室外的課桌椅緊靠著連廊標桿擺放,而人坐在課桌上或腳放在椅子上。
八、攜帶仿真槍、繩索等物具進入校園并聚集玩弄。
九、在校門口穿行馬路時不觀望、不緩行、不走斑馬線或一邊行走一邊低頭做其它事。
十、在校外購買食品時不注意察看食品的安全期、儲存條件,將過期食品、不易保存食品帶入校園并食用。
十一、上下樓梯或奔跑時打鬧、推搡,鞋帶松落而沒發(fā)現(xiàn)。
十二、拖把洗完后懸掛在連廊欄桿扶手上晾曬而未加固。
十三、實驗時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試劑藥品的習性不清楚,對操作規(guī)范不清楚,對應急處置辦法不清楚,人員聚集喧鬧或爭搶操作。
十四、不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校園公共體育運動設施,比如倚坐在單杠、雙杠等杠面上。
十五、使用器材(如羽毛球拍、鉛球、標槍、鐵餅等)時未留足安全距離和場地空間,人員聚集、起哄并用器材器械進行打鬧。
十六、將產生明火的設備、燃具和大功率電器等帶入校園使用,點蚊香,私拉亂接電線,在濕滑、結冰地面上奔跑或推搡。
十七、在出入有外開門窗的進出通道時缺少觀望,甚至打鬧、追逐、奔跑。
十八、雨天騎行時打傘,雨衣過大過長并遮擋視野或雨衣卷入車輪。
十九、在勞動實踐課上對鋤具操作不當或互相爭搶鋤具。
二十、在就餐時不執(zhí)行食堂樓梯上行和下行分道并單向限行的要求,或一邊咀嚼飯菜一邊大聲講話。
甘肅省安全教育平臺入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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