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考試院登錄入口: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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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薔薇弄6號;
郵寄方式:310012(郵編);
電話聯系:0571-96399;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教育評估院整合組建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是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浙江省教育廳所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為副廳級。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關于教育考試和高校招生(以下簡稱考試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考試招生工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制定本省考試招生工作的辦法、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省教育考試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二)編制并組織落實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高!皩I尽钡日猩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等學歷證書考試,教師資格考試等職業(yè)資格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職業(yè)技能考試、普通話測試等社會化教育考試。
(四)組織實施自學考試專業(yè)建設、考籍管理和畢業(yè)審核及教材與學習媒體建設。指導自學考試助學工作。
(五)組織實施相關考試的考試大綱(考試說明)制定和命題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考試評卷和成績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教育考試考風考紀建設,按規(guī)定協助處理考試招生違紀違規(guī)事件。協調本省考試招生、教育評估宣傳和輿論監(jiān)督工作。負責考試招生、教育評估工作的科學研究和信息化工作。
(七)組織實施相關涉外考試。承辦其他委托考試。
(八)承擔或承接各類教育評估業(yè)務,指導基層教育評估工作。
(九)完成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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