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有關部門財務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財務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高法院行裝局,高檢院計財局,有關人民團體財務部門,各民主黨派中央辦公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1號)印發(fā)后,我們陸續(xù)接到有關部門和人員電話咨詢差旅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的一些具體問題。為方便操作,我們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F(xiàn)予印發(fā),請在工作中遵循。
附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
財政部辦公廳
9月15日
附件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
1.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tǒng)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費?
除接待單位按照《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員就餐應當自行解決。接待單位協(xié)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員應當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招待費支出。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應由出差人員自行解決。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當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市內交通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車輛運行支出。
3.出差人員實際發(fā)生住宿而無住宿發(fā)票的差旅費如何報銷?
出差人員實際發(fā)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fā)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邊遠地區(qū)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fā)票的,由出差人員說明情況并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可以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他情況一般不予報銷差旅費。
4.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qū)縣開展公務活動如何報銷差旅費?
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qū)縣參加會議、培訓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到遠郊區(qū)縣開展其他公務活動且實際發(fā)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費用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標準報銷。統(tǒng)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北京市遠郊區(qū)縣是指門頭溝區(qū)、房山區(qū)、通州區(qū)、順義區(qū)、昌平區(qū)、大興區(qū)、懷柔區(qū)、平谷區(qū)、密云縣、延慶縣。
5.工作人員調動搬遷路費如何報銷?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調入單位按照差旅費管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