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由于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支付,而津補貼由地方財政安排,具有一定的浮動區(qū)間和靈活性,這被認為是導致各地公務員工資差異的“罪魁禍首”。
據研究中國公務員薪酬問題的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公共經濟系副教授孫琳統計,各地擅自發(fā)放的津補貼名目達到300多項。全國各地的津補貼很不平衡。因此,公務員工資水平各地差別較大,北上廣、江浙等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公務員,其收入在未按照中央關于公務員工資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的情況下確實不低,以廣州為例,根據廣州公布的2012年度財政決算表和三公決算報告,廣州公務員當年人均工資和補助達17.51萬,是普通市民平均收入的2.79倍。
此外,公務員基本工資近十年未漲,并不代表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各類津貼、補貼未漲。在八項規(guī)定出臺之前,“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就一直飽受詬病,某些公權力長袖善舞,為部門以及個人牟利并不鮮見。還有一些地方公職人員在住房、醫(yī)療以及子女上學等方面,都享有令普通民眾艷羨的便利甚至福利,這為“低工資時代”的公務員整體福利增色甚多。進一步講,公務員分類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小到“門難進、臉難看”,大到依法究責、引咎辭職,都尚未完全關進制度的籠子,公務員依法退出機制尚不健全。
八項規(guī)定出臺后,公務員收入有所降低,這是事實,但公務員的待遇水平仍然遠遠高于普通人。有些基層公務員說,有錢的都是有一定級別的官員,基層公務員待遇一般。問題是,基層公務員也有大批人搶著干。
上述種種,都可以看作是此次公務員漲薪背后的輿情反饋。而那些反對的聲音里,或許牽扯了太多其他因素。如果公務員收入透明、禁止任何貪腐和灰色收入,如果權力被曬在陽光下,給低工資的公務員漲工資就沒有太多爭議。從這個意義上講,反對公務員漲薪的聲音,可以看作是對從嚴治吏和規(guī)范權力運行的期望表達。因此,在對公務員工資進行調整之后,各項法律規(guī)章的完善、執(zhí)行力度的提升,都需要進一步改觀。
公務員漲工資應是系統改革前奏
社會對于公務員漲工資的高度敏感,包含著對公務員制度和事業(yè)單位深化改革的巨大冀望。只有將這種系統性改革與為配合老保險制度改革而實施的工資調整步驟協調起來,公務員漲工資才能具有最大的法理性。政策面需發(fā)出更鮮明的信號:公務員漲工資,不是對這個群體的“安撫”,而是進一步改革的前奏。
公務員漲薪之后的首要任務,便是規(guī)范公務員的收入來源,重中之重是斬除一切形式的灰色收入,讓工資成為公務員的主要收入來源。斬除灰色收入的良劑是權力公開透明,讓社會公眾監(jiān)督公務員行為,消除尋租空間,并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法辦,使之不敢也不想獲得灰色收入。同時,要消除部門間的收入差距,適當縮小地區(qū)間的收入差距,并適當向基層和老少邊窮地區(qū)公務員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