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官員自爆“散吏”生涯,稱自己“休而不退”,深感“愧疚”:一是愧對分文不少的薪資;二是愧對含辛茹苦的勞動者;三是,愧對朝九晚五的下屬們。
看到這篇文章,筆者一方面對文章作者敢于直言的勇氣感到佩服,另一方面也對我國“延遲退休”的政策感到深深的擔憂。古人云“老馬知晚,不用揚鞭自奮蹄”,“延遲退休”本意是讓有50歲左右經驗充足,精力旺盛,牽掛較少的公職人員能夠更好的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在工作崗位上發(fā)光發(fā)熱,為再立新功。現在,竟然出現了“休而不退”的怪象,這直接影響了“延遲退休”的風氣,讓人遐想到“延遲退休”不過是換來了“休而不退”這樣一個結果。
官員“休而不退”是“延遲退休”毒瘤!靶荻煌恕币簿鸵馕吨裁炊疾桓,照樣拿工資,照樣享受一點不少的福利待遇,對于起早貪黑,辛苦勞作納稅人,辛苦掙來的錢憑什么要養(yǎng)活這樣的尸位素餐者?有資格“早退”的,必然是當過一官半職的人。換句話說,你退了以后,可以空出一個官位,你才有資格“早退”。
那些沒資格“早退”的公職人員則只能照常按時簽到上班,一旦緊張起來,還得照樣“白加黑”、“五加二”,你說他們心里是何感受?一些機關鼓勵干部提前退休,通常都有著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消化冗員、為年輕干部“騰位子”等。如果說“休而不退”是為了培養(yǎng)新干部需要騰出位子給他們,那么培養(yǎng)好了的干部都不用,干嘛又培養(yǎng)那么多新干部?這就好比將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公務員閑置不用,每年還要再進新的公務員。如果僅僅為了解決就業(yè),解決崗位,這一的做法是否欠妥呢?“休而不退”危害如此之大,那“延遲退休”又還有何意義呢?
官員“休而不退”是“延遲退休”毒瘤,必須想方設法予以杜絕。
延遲退休等政策是基于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如何讓養(yǎng)老保險可持續(xù)發(fā)展所確定的方向。但如果官員“休而不退”這一畸形模式得不到有效遏制,“延遲退休”就會淪為一些“休而不退”官員冠冕堂皇的理由,打著“延遲退休”的幌子“吃空餉”,造成國家人財物的損失和浪費。
專家:延遲退休政策應更具彈性
近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就業(yè)和社會保障問題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已經出來,還要按照相關程序報經批準后才能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包括退休、養(yǎng)老在內的社會保障政策關乎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無疑是公眾關注度最高的公共政策之一。延遲退休政策的“雷聲”轟鳴了好幾年,現在已有雨點漸近的趨勢:將出臺最終方案。這項政策無論如何精益求精,都將注定爭議重重,畢竟一項全國性的公共政策不可能兼顧所有階層、地域、年齡層等群體的利益訴求。但無論是和國內自身縱向進行歷史比較,還是和國際社會進行橫向比較,拋開政策內容本身的爭議性,其制定過程都有諸多值得肯定的進步之處。
首先,這一政策的制定過程堅持了積極漸進穩(wěn)妥的策略,有效吸取了以往個別政策急于求成、急躁冒進的經驗教訓,充分體現了決策層的改革定力和智慧,也充分遵循了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化原則。決策層本著“寧慢毋濫”、“以時間換政策空間”的精神,在政策出臺前給民意以充分的釋放機會,給社會公眾以充分的心理準備,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給學術界、主管政府部門和其他參與各方以充分的調研時間,做足政策可能方案的準備功課。同時,始終清醒地堅持兼顧各地、各行業(yè)的多樣性特殊性,堅持避免“一刀切”。所有這些理性之舉,算得上是我國公共政策史上值得稱賞的進步!
其次,這一政策的制定過程堅持了開放、參與的策略,盡量規(guī)避過去閉門造車、部門決策的錯誤,充分遵循了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原則。關乎千萬人利益的公共政策,除了城市規(guī)劃等這類專業(yè)化程度較高的領域外,要歷盡所能的讓千萬人參與討論,讓利益各方充分發(fā)表意見建議。即將推出的漸進延遲退休政策方案,在出臺前就已經過長時期公眾熱議,出臺后也將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并將據此進行適度調整完善,充分體現了對公眾參與公共政策制定進程的接納和重視。
更為重要的是,漸進延遲退休的可能政策方案自身,以尹蔚民部長所舉的例子來說,充分體現了決策層竭盡所能兼顧不同年齡層、不同地域之間公平訴求的決策傾向,充分遵循了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正義原則。
延遲退休政策著眼的不僅是養(yǎng)老金“空賬”和缺口問題,更是人口結構發(fā)生顯著變化的大背景下,立足長遠規(guī)劃未來社會的底線保障問題,意在實現兼顧和平衡當前經濟發(fā)展和確保未來可持續(xù)發(fā)展、切實兜住底線和防止“社會福利陷阱”、有效降低個人與企業(yè)社保負擔和確保養(yǎng)老等社;鸪掷m(xù)充盈。更為重要的是,在確保效率的前提下充分兼顧公平正義,包括地域之間、行業(yè)之間乃至代際之間的公平正義。延遲退休年齡的決策按照“小步慢行、漸進到位”和“區(qū)別對待、分步實施”的原則來穩(wěn)健實施,初步體現了決策層對公平正義原則的堅守。
當然,漸進延遲退休政策無論如何“漸進”和“分步”,最終都會形成新舊政策的“分水嶺”:兩側年齡接近的群體各自享受不同政策,帶來的政策影響也會呈現出鮮明對比。要切實消除這種政策實施帶來的“不公平感”甚至“被剝奪感”,根本之道還是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和方向,始終清醒地堅持政府在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中的輔助而非主導、監(jiān)督而非包辦作用。換言之,決策層要始終清醒地意識到,延退政策也應該是方向性、參考性的,更應該是具有足夠彈性的:給企業(yè)和個人留下自主選擇的彈性,給市場留下創(chuàng)新和多元化供給的彈性,更應該給未來政策修正和完善預留適度的彈性。例如,但凡在延遲退休政策所及年齡范圍之內的,按照受影響程度給予多種可選擇、可操作的補償機制,包括可提前退休選項(較之此前可略高比例的提前退休申領額度)、適度獎勵性選項(例如5年以內的退休金上浮比例獎勵)等,鼓勵養(yǎng)老服務企業(yè)或者金融保險企業(yè)據此推出更加多元化的養(yǎng)老保險選項,讓公民個人和企業(yè)有更多選擇等。
值得期待的是,這種必要的政策彈性,在大數據和互聯網+的背景下,是完全應該可以“精算”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