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高考升學網(wǎng) > 中考政策 > 正文
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照顧錄取考生登記表
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照顧錄取考生登記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學號 | ||||
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 ||||||
因見義勇為英勇犧牲勇士的子女記載欄 | 經(jīng)核實考生父(母)于______年因見義勇為英勇犧牲,被部門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證件號碼。 縣區(qū)經(jīng)辦人(簽名): 縣(區(qū))招辦(蓋章) 年月日 | ||||||
獲得省級表彰或市級表彰一等獎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記載欄 | 經(jīng)核實考生父(母)于______年榮獲級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等獎,證件號碼。表彰單位是。 經(jīng)辦人(簽名): 縣(區(qū))招辦(蓋章) 年月日 | ||||||
市級表彰二三等獎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記載欄 | 經(jīng)核實考生父(母)于______年榮獲級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等獎,證件號碼。表彰單位是。 經(jīng)辦人(簽名): 縣(區(qū))招辦(蓋章) 年月日 | ||||||
填表 說明 | 1、凡屬符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及其子女對象的考生均應填寫本表。 2、考生屬于何種表彰對象,由學校如實填寫,并由縣區(qū)中招辦指定人員查核相應證明原件。 3、本表應于當年5月10日前由考生所在校交報考所在縣區(qū)中招辦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