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jié)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zhí)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張家口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從2020年3月1日起,張家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地區(qū)分別調整為1600元、1450元、1300元,增幅7.41%。山東省政府還發(fā)布了2020年企業(yè)工資指導線,以2020年全省企業(y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上線為18%,下線為4%。
二、擴展資料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