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jié)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zhí)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目前是1760每個月。
一類地區(qū):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等15個區(qū)、二連浩特市等2個計劃單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6元/小時。
二類地區(qū):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等6個區(qū)、托克托縣等5個縣、錫林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阿榮旗等9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6元/小時。
三類地區(qū):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開魯縣等4個縣、烏蘭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巴林右旗等16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5元/小時。
四類地區(qū):卓資縣等8個縣、阿爾山市等3個縣級市和庫倫旗等17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
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