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最低工資標準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最新消息
近日,嘉興市人民政府印發(fā)了《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
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好想知道我市以前是怎么調整的呢?
一起來看看我市近年來的調整情況吧
最低工資調整情況
2012年:全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由980元調整為1160元。這次調整為歷年來幅度最大的一次,調整后的標準處于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第二檔。
:全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310元調整至1470元,按照省政府所確定四個檔次中的第二檔調整。
: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470元調整至1660元。按照省里定的四個檔次中的第二檔調整的。
相關政策:
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嘉政發(fā)〔2017〕49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jù)《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fā)〔2017〕43號)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